2007年10月8日 星期一

無法接受

嬰屍棄垃圾站 (明報) 10 08 星期一 05: 10A M

【明報專訊】(凌晨130分最新消息)上水符興街260號一個垃圾站今日凌晨零時許揭發嬰屍案,一名清潔女工在其剛從外收集得來的垃圾中蒐集紙皮期間,發現一袋可疑物體,打開一看,赫然是一個初生嬰兒,但已經全無呼吸脈搏,大驚下報警求助,警方到場,正尋找嬰兒被棄第一現場,暫未有拘捕任何人。







我真的很想問,為什麼可以幹出這樣的事?既然已經懷胎十月生下來,為什麼還要以這樣的方法把他棄掉?他不是垃圾,他是個活生生的人,有血有肉有生命的。要是不想要小朋友的,請做好安全措施,若做好安全措施還出現意外,可以的話也請生下來好好養育,若能力不允許也不應該生下來才把他棄掉,儘早做終止懷孕手術總比把剛生下來的嬰孩隨意棄掉適合。一個已出生的嬰孩已是個獨立的個體,誰有資格去扼殺一條人命?無法接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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